部门介绍


扬州市职业大学教学督导室成立于20022月,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负责开展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与诊断改进和教学督查、指导等相关工作的职能机构。近年来,响应新时代评价改革要求,以“多维评价、分层提升、持续改进”为理念,以促进教师成长、提高育人效果为导向,拓展教学质量评价维度与反馈渠道,加强问题诊断、分析和改进,数智赋能“三三三全过程”教学督导机制的深化和提升,迭代升级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新时代教学督导工作机制。

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:

1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督导工作规章制度,制订教学督导室工作计划,并认真贯彻实施。

2、遴选并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,落实干部听课制度,深入教学实际,组织听巡课等活动,全面掌握教学(含实践性等各教学环节)组织、落实、完成情况。

3、研究职教政策和教改动态,履行“督教”“督学”“督管”“督改”等职能,搜集征求师生教学信息反馈,筛选汇总合理教学意见建议,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。

4、组织开展对全体教师教学质量、班级班风学风等工作的过程性评价与综合性评价,出具评教评学综合评价结果与教学质量分析报告。

5、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常规运行和教学项目的督查和指导工作,诊断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,跟踪闭环检查。负责协同有关部门调查、核实、认定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教学责任事故。

6、组织开展校级教学讲座和教学观摩等活动,总结推广教学示范与教学改革的优秀课程及案例。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培训与指导方案,为各类教师提供教学规范、教学能力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,构建教师教学成长机制。

7、有序推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体系建设,数字化分批开展学校、专业、课程、教师、学生、课程思政等层面的质量评估与诊改工作。

    8、总结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工作创新经验,推广工作实践成果与经验交流。